关于开展2025年绩溪县农业系列初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单位、各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全县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 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且符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 知》(皖农人〔2020〕141号)有关评审标准的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程序
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线 下部分材料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由个人、单位、主管部门进 行逐级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5 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主管及人社部 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7:00。
2.申报网址: http://hrss.ah.gov.cn/
3.登录方法: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 网站,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打开“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 务平台”,进入该平台首页,点击“职称申报”后跳转至登录 页面,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打开“前往安徽政务服务网”, 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即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 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 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4.申报人按照“2025年度-绩溪县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 委员会”申报计划要求上传材料,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 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不可自填专业。申报类型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常规申报、转评申 报。申报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 位。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5.以高技能人才申报人员请注意在“申报人员类型” 中 选择“技能人才”填报。
6.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 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继续教育、公示证明、技术报告、 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今年起, 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 材料,1份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 (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发现未按要求隐去敏感信息的, 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的申报材料扫描件。 所有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敏感信息, 一经发现,判定申报 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1)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证件的复 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验盖章。继续教育情况上传本人申 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的学时材料,包括姓名页、继续教 育等级页、验证登记页及相对应的学时结业证书,每页须有本人 签 名 。
(2)技术报告、工作总结须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证明任 职周期内具备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实 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和指导一般性技术工作,参与处理所从 事专业范围一般性技术难题。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7.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 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线下材料报送
报送的线下材料包括:
1.委托评审函(由各主管部门出具,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 出 具 ) 。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一式两份(网上资料 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申报转评、认定 的,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转评”或“认定”)。
3.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核实的其他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1月26日前(双休日除外)报送县 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302办公室), 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雨琪,联系电话:0563-8158005。
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时间节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 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 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 资格之年起算,以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业绩为主。
(二)关于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 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 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 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 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三)关于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 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涉及职称 转评及专业不对口的继续教育要在完成年度正常学时的基础
上,另外进行100学时的转专业继续教育学习。民营企业专业 技术人才只需提供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四)关于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 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 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初级100元/人。
(五)其他有关要求。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各 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 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特别是申报 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 等,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有关信 息和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 于5个工作日。 用人单位应压实审核责任,严格落实申报人上 传2份申报材料和隐去其中1份材料相关敏感信息的审核要 求,并确保一式两份申报材料真实性完全一致。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审核时,发现存在没有按照要求隐去敏感信息或两份 材料真实性不一致的,则判断申报材料无效,终止申报流程, 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附件:
1.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 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 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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