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农技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5年度农技系列初、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在我县农业系列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农技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初级职称评审专业:农艺(农学、园艺、蚕桑、植保、土肥、农业综合、水产、农业工程)、畜牧、兽医。
中级职称评审专业:农艺(农学)、畜牧、兽医。
离退休人员、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在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 热爱“三农”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 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技术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4. 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可由所在工作单位书面说明。
5. 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任职资格时间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1. 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2. 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3.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能力及业绩条件
1.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 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农业技术员或农户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情况,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
(3)具有指导本专业助理级职称技术人员或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的能力。
(4)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三农”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成绩突出。
②参与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
③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
(四)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专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申报人需提供与其申报条件相符的最低资历年限一致的继续教育。
(五)破格评审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个人专业成果获得国家级1-3等奖1次或省、部级一等奖1次,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先进(或优秀)工作者(省级部门表彰的不算),在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评审取得相应资格后首次可直接聘用相应层级岗位,超聘的逐步消化。
对于破格评审的人员,须事前报送相关资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再提交中评委评审。
(六)其他要求
1.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结构比例。
2. 援藏援彝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满一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并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如所在单位当年有相应等级岗位空缺,可优先和提前一年申报评审上一层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 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并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如所在单位当年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帮扶期满1年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年帮扶期满,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4. 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通过评审取得相应资格后可受聘相应层级最低等级岗位。
5. 对嘉陵江英才计划和其他人才引进人员的职称评审,根据其学历、学术、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可不受其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嘉陵江英才计划和其他人才引进人员,应具备研究生学历,且由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
6. 在基层累计工作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10月27日9:00—— 11月21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1月28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提交截止时间:12月5日12:00。
(二)评审程序
1. 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初级职称选择“营山县农技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中级职称选择“营山县农技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填写后自动生成,经审核受理后打印2份,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员在诚信承诺书签字,依次报单位、上级部门签字盖章。
(2)社保参保信息。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3)学历信息。按要求填写取得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查验结果。
(4)职称信息。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文件,未注明专业名称的,需单位核实专业,并出具说明。
(5)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情况。申报人员根据情况如实填写信息。
(6)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7)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前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前主要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8)业绩成果。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包括获得的科技奖励、表彰表扬和专利等。
(9)论文论著。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标注本人姓名,逐项上传佐证材料。“公开发表论文”指发表在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不含专辑、增刊、副刊、专刊、年刊、论文集、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的专业学术论文、工作业务文章,论文上传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原文,以及收录在中国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检索证明截图。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10)学习培训经历。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学习培训情况,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11)考核情况。填写任现职以来符合任职年限要求的最近年度的考核情况,逐项上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12)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
①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任取得现职称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需本人手写签名。
②免答辩证明材料。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确认是否满足免答辩要求,上传免答辩证明材料。
③其他需要上传的佐证材料。
2. 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指定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料,上传系统应为原件,如为复印资料的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学历、奖励、论文、项目、任职年限等进行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时间应在公示期满次日及以后。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其中,破格申报人员需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
3. 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和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审核通过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4. 职称评委会审核受理。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推送到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5. 召开评审会议。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可根据实际综合采用考试、评审、答辩、考核认定、个人述职、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方式开展评价。
6. 公示及确认。评审通过后,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后发文。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纸质材料要与线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填写必须真实、准确,不留空白,没有内容可填的项,一律填“无”。“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要连续,不能间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单位推荐意见”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个人填报部分认真审核,并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报送纸质材料需同时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同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最基础最重要的材料,各单位或个人应在评审文件印发后三个月内取回,逾期将不再保留。其余材料评审后不退还,请各单位通知本人自留原件。
五、其他要求
(一)一票否决: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二)营山县农艺、畜牧、兽医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于10月份集中报送,报送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
报送地点: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电话:0817-8293270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请登录职称评审系统查看。
(三)评审费标准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执行。
(四)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报材料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附件:
1. 营山县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
2. 营山县乡镇工作累计满30年及以上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确认表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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