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2025年农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指南
2025年度长治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已正式开始。为帮助广大农业技术人员顺利申报,本文将详细解读评审范围、申报流程及关键时间节点,请务必仔细阅读。
一、评审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农学、园艺、土壤肥料、植物保护、畜牧、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等技术应用推广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中申报人员须是在岗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专业技术人员(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外)。
申报人员可通过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主管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逐级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的职称提供兜底服务。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
3.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中国共产党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二、申报程序
个人自主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业绩成果符合条件的,首次申报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水产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申报畜牧师(兽医师)。
实行民主评议。 各单位组织申报确定推荐人选时,要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逐级审核申报。 县级及以下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将个人申报的材料报送到县农业主管人事(职称)部门审核把关,由本县人社部门出具推荐函后,统一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一律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市级申报人员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统一报送。
严格责任追究。 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审核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等做出承诺。若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申报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个人主要报送以下材料:
申报人单位三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县级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出具县级人社部门的推荐函。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A4纸双面打印,胶装,一式3份。
《2025年度申报农业系列中级职称人员综合考评表》,A3纸打印,一式10份(报电子版)。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农艺师、畜牧兽医师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字数不超过3000字,A4纸打印,一式3份。
职称评审相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本1套(目录及所有复印材料装订成册,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主要包括:学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聘用合同、成果奖励证明、论文论著等。
单位主要报送以下材料:
《长治市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花名表》(报电子版)。
申报人员个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片1张(写明单位、姓名)。
(二)其他事项
专业工龄计算。 从本人档案中原始记载的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之当年算起,实算至2025年12月31日。
答辩内容。 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答辩。
时间安排。 全市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要求各县、市直各有关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11月28日后停止受理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地址: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编制人事科311室(延安南路96号)。
联系电话: 0355—2022465 0355—3032810
请各位申报人员务必在11月28日前,通过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完成材料报送,切勿错过时间!
点击查看:长治市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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