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关于 2025 年度
职称申报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院直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 2025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7 号)、《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自然科研系列农业科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皖农科〔2024〕2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聘委会研究,现将 2025 年度院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 根据院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院聘委会研究决议,各单位结合实际设置并公布 2025 年度职称晋升及岗位晋级竞聘岗位数, 明确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等有关事项,并将相关材料报院人事处备案。
2. 各单位按院相关文件及相关系列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要求,开展职称晋升推荐申报工作和四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级工作。申报对象为本单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3. 用人单位岗位聘用委员会通过开展个人述职、综合考核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从业行为、适应岗位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核。高级职称根据公布的推荐岗位数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参加全院公开竞争。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4. 正高级职称直评直聘申报。根据《安徽省农业科学院高级职称直评直聘办法》开展申报工作,不占用所在单位岗位及申报指标。
5. 公开竞争。
( 1 )正高级岗位。
有、无正高级空余岗位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不超过 2 人参加全院公开竞争。有空余正高级岗位的单位,在推荐人选符合评审标准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保证使用 1 个岗位。
(2)副高级岗位。
有、无副高级空余岗位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不超过 3 人参加全院公开竞争。有空余副高级岗位的单位,在推荐人选符合评审标准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保证使用 1 个岗位。
(3)破格(直接) 申报。
破格(直接) 申报人员不占用所在单位申报指标,参与全院公开竞争。
(4)中级岗位设置。
所在单位无中级空余岗位的, 由申报单位按程序推荐,院按符合条件人数设置岗位数。
6. 其他岗位评聘建议。
“ 一事一议”政策引进的高层次人员不占用所在单位岗位及申报指标,使用院公共指标解决,参加全院公开竞争。
年满 58 周岁(截至申报当年 12 月 31 日),近 3 年有新的评审条件业绩的人员申报,不占用所在单位推荐指标。
7. 院特设岗位(专业技术四级)设置。
特设岗位重点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岗位总量限制。
二、申报推荐
(一)申报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钻研业务,恪守科学道德准则,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身体健康, 能承担并完成工作任务。申报人员需符合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及院相关文件规定。
(二)申报程序。
2025 年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自然科研系列农业科研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中级、初级申报、全院岗位晋级采用网上和纸质同步申报的形式开展,其他系列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院规定程序及相关系列评审文件要求提交。
1. 自然科研系列农业科研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中级、初级网上申报流程。
( 1 )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12 月 12 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申报)。
(2) 申报程序。登录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门户网站首页, 点击 “资讯中心”下方 “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 “职称申报”,跳转登录页面,选择 “个人登录”下方 “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进入 “职称申报” 页面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业绩、论文等申报材料,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
申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获奖情况等材料,必须是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材料, 网上申报时可按照重要性排序填报。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以及引文检索证明(专业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中科院基础版或升级版分区)、论文查重报告。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2. 全院四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级网上申报流程。
( 1 )申报时间。 由各单位根据职称工作情况自行设置,不得晚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申报)。
(2) 申报流程。登录院 OA 系统,在左下角共享资料栏下载《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信创项目人事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请按照说明进行操作。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录入信息须经研究所审核盖章后上传并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资历、业绩、论文等申报材料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
申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获奖情况等材料,必须是申报人任现岗位以来的材料, 网上申报时可以按照重要性排序填报。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以及引文检索证明(专业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中科院基础版或升级版分区)。
3. 职称晋升、岗位晋级线下纸质申报程序。
各单位按相关文件规定程序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按要求将推荐人选公示 5 个工作日后,将申报推荐材料随单位公函一并报院人事处。 自然科研系列农业科研专业的申报材料于 2025 年12 月 5 日前报院人事处,其他系列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院规定程序及相关系列评审文件要求提交。各单位岗位晋级材料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前报院人事处。各单位推荐人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集中征求党风廉政意见,与申报材料一起提交。
4. 职称晋升纸质申报材料。
( 1 )单位推荐函及院专业技术资格推荐人选汇总表。
(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 3 份,原件 1 份+打码件 2 份[打码件为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业绩材料,下同]。破格(直接) 申报职称应在该表封面右上角注明 “破格”字样,直评直聘注明 “直评”字样。
( 3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一式 15份,原件 1 份+打码件 14 份。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及单位公示证明原件每人 1 份。
(5)党风廉政意见 1 份。
5. 岗位晋级纸质申报材料。
单位申报推荐公函及晋级人员汇总表、党风廉政意见 1 份。
6. 自然科研系列农业科研专业中级、初级认定。
2025 年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身份进院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按照皖农科〔2024〕23 号文件精神, 自然科研系列农业科研专业中、初级职称由新进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认定申请表》, 各单位开展推荐工作,并将申报表、汇总表、推荐函报院人事处, 申报职称认定人员需为初次认定。认定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且专业一致或相近。
三、申报注意事项
( 一)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的计算。
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申报人员,其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以印发考核结果的文件为准)。
(二)关于继续教育。
严格按照《关于做好 2025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5〕278 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 “资讯中心”栏, 点击 “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全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三)关于转岗转评。
申请转评人员,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1 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后, 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任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核或评审,并按新专业标准条件提交申报材料。 自然科研系列需参加全院公开竞争,获得资格后方可转评成功。未经转评人员,不得跨专业申请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关于申报材料。
2025 年起, 申报人员须线上提交 2 份申报材料,1 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1 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 的业绩材料扫描件。所有业绩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线下提交 1 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的申报材料,线下提交材料须与线上系统提交材料一致。
申报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保证申报所有材料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成果应用证明、论文检索报告、项目结题证明等佐证材料请于个人申报截止前报送。
四、相关要求
( 一)各用人单位在具体推荐工作中,要注重把申报人员的综合素质、履职能力、标志性创新成果、知识产权质量和转化应用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避免简单地以符合申报业绩条件数量为考核指标。
(二)加强职称评审监管。各单位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 号)和《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 皖人社秘〔2025〕128 号 ),压实监管责任。
(三)压实资格审核责任。单位推行资格审核 AB 岗实名制,职能部门(单位)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政策条件、时间要求等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应及时告知审核结论, 向申报人或推荐单位反馈未通过原因;对申报人材料确需二次补充的,须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报人或推荐单位补充相应材料。
(四)强化职称申报诚信管理。申报人员存在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等有关材料, 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职称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禁止多头申报,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按照规定予以取消申报资格。
(五)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单位公函及汇总表等纸质及电子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在申报日期内报送院人事处。
以往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 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由院聘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 陈刚,张晓婧。
联系电话:0551-62160214;0551-62160203;
邮箱:735170264@qq.com。
附件: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
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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