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技术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闽农职改〔2025〕3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
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农业技术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与范围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40号)相关规定,均可申报评审农业技术正、副高级职称和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
二、有关年限计算
申报全省农业技术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计算年限为取得本系列上一级职称后至2025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计算为担任上一级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后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答辩要求
申报者均需答辩,答辩范围为论文代表作、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情况、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农业农村、人社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标准,重基层服务,重推广业绩,切实把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二)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三)申报正高级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和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有关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6年2月26日。申报副高级职称有关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6年3月26日。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福建省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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