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闽乡振综〔2023〕6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关于推荐报送第二批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候选人的通知》(闽农综〔2024〕129号)要求,各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会同区教育、工信、人社、住建、文旅、妇联等相关部门,按照推荐条件推荐乡村工匠名师和乡村工匠人选,并征求公安、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意见后,将推荐名单上报我局。我局会同市教育局、工信局、人社局、住建局、文旅局、妇联等相关部门对各区乡村工匠名师和乡村工匠申报材料进行联审,拟认定第二批市级乡村工匠36名,拟推荐第二批省级乡村工匠名师15名,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人选和推荐人选有异议,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3日
公示电话:0592-2892337
来电时间:08:00-12:00,14:30-17:30
邮箱:snbzxb@xm.gov.cn
附件:1.第二批市级乡村工匠拟认定名单
2.第二批省级乡村工匠名师拟推荐名单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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