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2025年度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
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区职称制度改革“放管服”有关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19〕96号)、《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业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藏农厅发〔2020〕100号)、《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农厅发〔2020〕103号)规定,现就阿里地区2025年度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副高级职称援藏评审情况
本次副高级职称援藏评审共1人申报。经评审,1人通过。
通过1人:米光明(普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副高级职称“正常评审”情况
本次副高级职称“正常评审”共3人申报。经评审,2人通过,1人未通过。
通过2人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为:巴多、尼珍。
未通过1人:德吉卓玛。
三、副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情况
本次副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共11人申报,其中1人因自身原因放弃答辩资格。经评审,10人通过。
通过10人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为:平措、巴桑、才旺卓玛、扎桑、索多、贡觉卓玛、德庆、索朗卓嘎、白玛卓嘎、白央。
自愿放弃1人:德庆(札达县农牧业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上述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在此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阿里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
反映电话:0897-2828712(人社局事业科)
0897-2822024(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12388(地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传真:0897-2822024
通讯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27号。
特此公示。
阿里地区农业系列高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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