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因业务需要,拟对良庆区“嘹啰歌乡”、隆安县“那乡果海”、宾阳县“岭南梅乡”、马山县环弄拉生态田园综合体试点计划实施2023年度项目技术评审机构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田园综合体试点计划实施2023年度项目技术评审机构采购。
二、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10万元。
三、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1。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工作的咨询服务机构。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供应商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证明;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提供);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间同采购截止时间。
五、响应材料
(一)报价函;
(二)营业执照;
(三)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工作的证明;
(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
(五)服务工作方案;
(六)拟投入项目的人员情况;
(七)类似业绩;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供应商请将响应材料(1正4副)加盖单位公章并用文件袋密封后,通过邮寄或当面送达等方式,提交至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10414室;联系人:黄海宁;联系电话13517660005。
响应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18:00时。
六、遴选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遴选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最优选定。遴选评审过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进行。最终中标结果将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通知,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协议书。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遴选结果无效,给我单位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一)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或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给我单位造成损害的;
(五)承接服务后,未经我局许可,将服务项目转交第三方完成的。
附件:采购需求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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