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根据《柳州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柳发〔2019〕2号)文件精神,为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各项目标任务,打好农业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4月2
根据《柳州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现将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内容及举报受理渠道予以公开。一、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标准。二、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牵头管理外来物种,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三、负责动物防疫以及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四、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组织落实农用地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