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重庆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水产)专业职称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为客观评价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特制定水产专业技术考试大纲并配套提供参考书目,旨在助力水产专业技术人员夯实专业知识基础,提升理论应用能力。
二、考试科目
助理级和中级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高级考试科目为:《综合专业知识》。
三、考试题型
全部为客观题。
四、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
(一)综合知识大纲
1.法律法规。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渔业统计工作规定、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等水产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等。
2.发展规划。主要为《全国池塘养殖尾水治理专项建设规划(2021-2035年)》、《重庆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2-2030年)》等水产行业相关的国家级、市级发展规划。
3.政策措施。主要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2021年7月29日)等国家及重庆市重要会议报告、文件等。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4.标准公告。主要为《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4年1号)》、《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4年2号)》、《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50/1544-2023)、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89)等水产行业密切相关标准公告等。
(二)专业知识大纲
1.水产专业基础知识。主要为渔业发展史、基础概念、主要养殖品种、养殖鱼类学、营养与饵料、池塘生态学、遗传育种、养殖水环境、养殖用水过滤和处理等。
2.水产增养殖技术。主要为淡水养殖鱼类人工繁殖、苗种培育技术,池塘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增养殖、活鱼运输、鱼类资源增殖技术等。
3.水产动物病害防治。主要为水产动物病害病原、疾病的发生和发展、病理过程、药理学基础及常用渔药、疾病的生态防控、常见鱼类病害的防治、病害的检查与诊断等。
(三)参考书目
[1]《水产养殖概论》,蔡生力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21.1,普通高等教育农业农村部十三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三五规划教材。
[2]《鱼类增养殖技术》,毛洪顺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6年1月出版,2023年12月第三次印刷,高等职业教育农业农村部十三五规划教材。
[3]《水产动物病害防治技术》(第四版),李登来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19.10,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高等职业教育农业农村部十三五规划教材。
五、注意事项
科目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内容,考试大纲中与当前法律法规、政策、发展方向有出入的内容,以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为准。
助理级考试侧重于基本概念及基础性知识点的考核;中级考试在初级考试要求的基础上,加强基本原理和规律性知识点的考核;高级考试则在助理级、中级考试要求的基础上,加强水产基本理论与原理的应用、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考核。
本考试大纲解释权归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