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连州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清远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25〕1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连州市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委会受理评审专业:农学、园艺、植物保护、畜牧、兽医等。
连州市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委会受理评审专业:建筑、机电(含电力)、林业、水利水电、交通运输工程。
(二)我市乡村工匠、中小学教师、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另行通知。
(三)档案、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新闻、党校教师、工程系列中我市未开设评审的专业等其他专业或系列职称申报评审资料按照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
二、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实行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结合的送审方式,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下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本年度各专业职称评审通知、评价标准可在该系统查阅。纸质申报材料清单请参考附件1。
(二)企事业单位申报人进入网上申报系统人事管理单位检索本单位(部门),如检索失败或无结果,请及时联系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申请注册账号。注册账号需递交的表格和资料详见《省职称系统单位(企业)账号注册信息一览表》(附件2)。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jxjy/home)。继续教育业务咨询:0763-662310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股)。
三、审核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照清远市职称评审通知要求,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工作群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单位根据评审资料要求在相应表格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人根据评审通知清单要求将材料一并报送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对于职称申报材料或程序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广东省职称评审纪律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四、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材料受理点
(一)我市所设初级职称评委会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至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受理点: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电话:0763-6667036;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人力资源综合大楼五楼。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清远市现行职称政策规定和2025年度通知执行。
附件:
1.《关于做好清远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25〕115号)
2.省职称系统单位(企业)账号注册信息一览表
3.2025年度连州市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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