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茂名农业农村职称申报全流程:线上系统+线下材料
职称申报涉及线上填报与线下纸质材料双重提交,流程复杂。本文详细说明申报路径、材料清单、单位审核责任及特殊人群(如自由职业者、劳务派遣人员)的申报方式,助您高效完成申报。
申报途径:
申报分为线上和线下申报,线上申报方式为申报人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在线如实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线下申报纸质材料受理地点设在茂名市茂南区站北二路19号大院南栋2楼茂名市畜牧兽医水产学会,联系人及电话:李云霞(0668-2970600)、钟潘恬(0668-2970661)。
(一)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经市直各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人社主管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室审核后,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按属地管理及行业管理原则,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所属市直或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非公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非公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报送程序:
1.对于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非公职称申报点,申报材料报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受理审核后直接报送;
报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经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人社部门复核后报送;
报省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经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市两级人社部门审核后出具委托函报送。
2.对于市直非公职称申报点,申报材料报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受理审核后直接报送;
报省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经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后出具委托函报送。
市直非公职称申报点设在茂名市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5楼。
(三)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证书、业绩、奖励或成果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须经校对人签名、用人单位审核盖章。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属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的,申报人通过其用工单位申报,用工单位对申报人的评审认定表格、资质能力以及业绩成果等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提交材料时,企业、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提交2025年度与个人工作经历一致的连续半年的社保凭证,在2026年变更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交2026年相应月份的社保凭证(属劳务派遣用工人员一并提供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协议等佐证材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主要内容应包括:个人信息、近2年受记过以上处分情况、是否符合岗位结构比例等)。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四)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五)中央、省属驻茂单位或外省驻茂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函。
材料提交要求:
职称申报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文件下载-广东省职称评审表格—普通专业技术人员”栏目下载。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填写生成《广东省职称评审表》,上传电子照片。凡送审的申报材料须单位证明属实并加盖骑缝章(核对人须对送审复印件按页面逐一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或“此件与原件相符”并亲笔签名,签名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申报评审。
1.《送评材料目录单》(附件6)2份,其中1份贴在专用的档案盒或材料袋,档案盒或材料袋正面底部需注明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及申报专业。
2.《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附件7)原件1份,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填报后导出,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的结构、字体、字号。表内所填写内容不得涂改。表内各栏项目不得空白,如某项无内容则应在该栏注明“无”字样。《评审表》由单位出具意见栏目,须待评前公示结束之后方可填写。
3.《()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附件8)原件1份, 在系统填写好后导出,用A3纸单面打印(不得更改格式),申报初级10份(1份原件,9份复印件)、中级15份(1份原件,14份复件)。
4.证书、证明材料1份,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书(含聘文、劳动合同等聘用材料)、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等。以上证明材料须按说明粘贴在对应的位置。
5.业绩、成果证明材料1份,申报人员应提供与《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填报一致的获现职称以来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条件证明材料,各类证明材料应在首页附目录,并对照目录依次装订成册。证明材料应与《评审表》《登记表》所填的内容相符。
6.《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附件9)原件1份,A4纸单面打印。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要求出具人事(纪检)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
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10)原件1份,如用人单位有进行年度考核的,可用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代替,须取得现职称后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1份(不足5年的按实际参加工作年限提供,年度考核登记表须具有连续性),复印件须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8.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一式三份。《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反映申报人获得现职称以来,所取得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须与《评审表》和《业绩、成果证明》中一致),申报人应在专业技术报告尾页签名。
9.《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1)原件1份,须申报人亲笔签名。
(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1.《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附件12)原件1份,双面打印,不得随意改变内容和版面。
2.证书、证明材料1份,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等。
3.业绩、成果证明材料1份,申报人员应提供与《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填报一致的工作经历、符合申报条件的获奖、科研成果、专利、论文、论著等证明材料,各类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的证明材料应在首页附目录,并对照目录依次装订成册。
4.提供近3年(不足3年的按实际参加工作年限提供)个人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一式三份。《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反映申报人所取得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须与《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和《工作业绩、成果证明》中一致),申报人应在专业技术报告尾页签名。
(三)跨区域、跨单位评审。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与常规职称评审相同,结合我市常规职称评审工作同步开展,对于重新评审通过人员,发放职称证书。
(四)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工作与职称申报工作结合进行。由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审核,提交《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附件13)、原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的复印件。对于确认通过人员,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确认意见,确认意见仅用于在我省申报评审职称。
请务必通过官方系统填报,并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确保单位完成审核、公示与盖章,避免因格式或程序错误被退回。
点击查看:2025年度茂名市农业农村职称评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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