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铜川考点公告
(第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现就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铜川考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为兽医全科类。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具有兽医相关专业(目录附后)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不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5日—29日。报考人员登录中国
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
息平台,按照网上报名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
凭学历报名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一致的专业、毕业院校、毕业年月,填写毕业证书号;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应填写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职称证书一致的专业技术职称层级及职称取得时间。
3.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可在8月20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网上预审结果。凭学历报名的人员,如填写的学历信息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信息不一致或查询不到的,视为预审不通过,应进行现场确认;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20-24日,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4.现场确认地点
铜川市新区铜川政务12楼1205室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联系电话:0919-8165607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收费标准:据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陕价费发〔2015〕89号)和农业部《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农财发〔2016〕12号)的规定,在各地市考点现场缴纳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兽医全科:61元/科,4科共244元),考生缴费时间为9月3日至7日(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报名负责,一旦缴费概不退还)。报考人员可于9月1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10月8日至10月21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1日。具体安排为:
基础预防卷:上午9:00~11:30。
临床综合卷:下午2:00~4:30。
(二)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为准。
(三)考试方式
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四)考试科目
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
个科目,总题量为400道,总分值为400分。具体科目为: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
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和兽医药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禽、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五)考试地点
根据考场设置要求,考生达到800人的市设立考场,未达到并入西安市考点,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六)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所学的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对报名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有不符,责任自负。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缴费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可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上查阅,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六、考试成绩公布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七、资格授予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按照陕西省政务中心关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规定的要求,应在规定时间内(见后期公告)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核合格的,由省农业厅统一颁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
报名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宜,按照《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及执业管理规定》执行。
2.考生可依据《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农业部、省考区、市考点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考前培训辅导
九、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证书补发的,可根据个人需要任意选择一个考点作为申请审核地,证书每年补发一次,考生可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审核时间以省考区公告为准。考生应当在规定的审核日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省农业厅补发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铜川市畜牧兽医局
2018年7月11日
附件:
2018年全国全科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考专业目录
(兽医全科类)
一、研究生学科专业(40 个)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序号 | 专业名称 |
| 1 | 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 | 21 | 动物检疫与动物源食品安全 |
| 2 | 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 | 22 | 兽医外科学 |
| 3 | 兽医药理学与毒理学 | 23 | 动物医学工程 |
| 4 | 兽医病理学 | 24 | 人兽共患疫病学 |
| 5 | 兽医微生物学与免疫学 | 25 | 动物生物技术 |
| 6 | 传染病学与预防兽医学 | 26 | 动物免疫学 |
| 7 | 兽医寄生虫学与寄生虫病学 | 27 | 实验动物兽医学 |
| 8 | 兽医公共卫生学 | 28 | 兽医公共卫生 |
| 9 | 兽医内科学 | 29 | 兽医生物工程 |
| 10 | 兽医产科学 | 30 | 人兽共患病学 |
| 11 | 禽病学 | 31 | 兽药学 |
| 12 | 中兽医学 | 32 | 兽医药学 |
| 13 | 兽医生物医学 | 33 | 动物生物化学与分子遗传学 |
| 14 | 兽医临床诊断学 | 34 | 动物药学 |
| 15 | 基础兽医学 | 35 | 兽医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 |
| 16 | 预防兽医学 | 36 | 兽医生物技术 |
| 17 | 临床兽医学 | 37 | 兽医生物信息学 |
| 18 | 兽医 | 38 | 中兽药学 |
| 19 | 动物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39 | 兽医学 |
| 20 | 动物医学生物学 | 40 | 人兽共患病与公共卫生 |
二、本科专业(12 个)
| 序号 | 专业名称 |
| 1 | 兽医 |
| 2 | 畜牧兽医 |
| 3 | 兽医公共卫生 |
| 4 | 动物医学 |
| 5 | 动植物检疫 |
| 6 | 中兽医 |
| 7 | 动物药学 |
| 8 | 畜牧兽医与管理 |
| 9 | 动物防疫与检疫 |
| 10 | 动物生物技术 |
| 11 | 动物检疫与食品检验 |
| 12 | 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 |
三、专科专业(24 个)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序号 | 专业名称 |
| 1 | 畜牧兽医 | 13 | 动物医药 |
| 2 | 草食动物生产与疫病防治 | 14 | 动物防疫与检疫 |
| 3 | 兽医医药 | 15 | 兽药生产与营销 |
| 4 | 动物医学检验 | 16 | 宠物药学 |
| 5 | 兽医 | 17 | 动物药学 |
| 6 | 动物医学 | 18 | 兽药制药技术 |
| 7 |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 19 | 宠物临床诊疗技术 |
| 8 | 宠物医学 | 20 | 动物性食品卫生检疫 |
| 9 | 动物医学检验技术 | 21 | 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 |
| 10 | 宠物医疗与保健 | 22 | 动植物检疫 |
| 11 | 猪生产与疾病防制 | 23 | 兽医公共卫生 |
| 12 | 养禽与禽病防治 | 24 | 畜牧兽医与管理 |
|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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