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畜牧兽医局、新区农村工作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了切实做好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依据《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工作的通知》(陕牧发〔2018〕57号),现就我市2018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执业兽医制度宣传工作
7月14日以前,各区县要加大对执业兽医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就执业兽医资格准入、注册管理、从业监管等方面进行宣传,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向兽医院校、动物诊疗机构和乡镇畜牧兽医站、规模养殖场等广泛宣传,不断增进社会各界对执业兽医制度的了解和支持。
二、制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积极落实考试工作方案。我局制定了《2018年铜川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见附件1)和《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见附件2),明确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责任单位和时间安排、各阶段工作任务。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任务明确、时间具体、安排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认真学习执业兽医考试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为确保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有章可循,中省市畜牧兽医部门相继印发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相关规章和文件。各区县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学习,务必做好各项考试管理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做到依法治考。
(三)加强安全保密和应急管理。严格执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规定》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充分认识考试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设立考场的考点,做好考务工作人员保密法律法规教育,落实保密责任。要根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积极配合考点考务人员处置各类考试突发事件。
三、认真做好考生报名工作
2018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根据陕西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陕西省考区公告第13号,制定了铜川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铜川考点公告第6号并在铜川市农业信息网发布。与往年相比,2018年考试报名工作流程作出了调整,在网上报名环节后增加了现场确认环节:报名信息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一致的人员,可正常缴费;报名信息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一致或查询不到的人员以及凭职报考的人员,须经现场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缴费。铜川市考点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考生报名咨询及现场确认工作,及时解决考生报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今年资格审核由考后改为考前审核,报名条件和报考专业各考点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审核。
请各区县将2018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我局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联系方式:
市畜牧兽医局联系人:杭永帧 联系电话:3185817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田 亮 联系电话:8165607
邮箱:1518378668@qq.com
附件1:2018年铜川市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附件2: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
铜川市畜牧兽医局
2018年7月11日
附件1:
2018年铜川市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2018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陕西省畜牧兽医《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可操作性,制订本方案。
一、动员部署、宣传阶段
(一)工作任务:做好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排部署工作。利用铜川市农业信息网、微信等多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向兽医(农业)相关院校、动物诊疗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规模养殖场和兽药生产企业广泛宣传执业兽医制度以及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更深层次的了解。
时间安排:2018年7月
责任单位:铜川市考点办公室、各区县畜牧兽医局
二、工作准备阶段
(一)明确各级机构责任
铜川市考点办公室职责:负责本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收缴考生考试费用及考生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工作;给考生发放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各区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宣传督促辖区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报名。
(二)制定方案
工作任务:市考点办根据省考区办要求,制定本地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和考务工作人员,以及本地区考试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等。
时间安排:2018年7月
责任单位:市考点办公室、各区县畜牧兽医局
三、组织实施阶段
(一)发布公告
工作任务:铜川市考点办公室通过铜川市畜牧兽医网向社会发布铜川市考点公告,各区县要积极进行公告宣传,使尽可能多的考生了解执业兽医考试情况。
时间安排:2018年7月
责任单位:市考点办公室、各区县畜牧兽医局
(二)组织报名
工作任务:考生网上报名,各考点收取考试费,做好报名相关问题答疑工作。
时间安排:2018年7月—8月
责任单位:铜川市考点办公室
(三)发放资格证书
工作任务:对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按照陕西省政务中心关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条件的,生成资格证书,证书由省农业厅颁发,市考点组织发放。
时间安排:2019年1—3月
责任单位:市考点办公室
四、总结评估阶段
市考点办公室对2018年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按照考试规则的要求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及时上报省考区办公室,由考区办公室负责对全省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结果上报农业部兽医局。
时间安排:2018年12月
责任单位:市考点办公室
附件2:
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
| 考务环节 |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 考生报名 | 7月15日-29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考生 |
| 报名信息 预审 | 7月30日-8月17日 | 学信网比对学历学信,人工预审国(境)外学历信息,确定预审通过人员。 |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区、考点 |
| 预审结果查询、现场 确认 | 8月20日-24日; | 预审未通过考生和以职称报名考生进行现场确认 | 考生、考点 |
| 现场确认信息审核 | 8月27日-31日 | 现场确认材料报送考区审核;确定审核通过人员。 | 考区 |
| 审核结果 查询 | 9月1日后 |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结果 | 考生 |
| 考生缴费 | 9月3-7日 | 审核通过考生缴费 | 考生、考点 |
| 考试地点 确定 | 9月3-7日 | 确定考点,通知相关考点办公室落实具体考试学校。 | 考区 |
| 9月10--14日 | 落实具体考试学校,将考试学校和考场设置情况报考区办公室 | 考点 | |
| 准考证生成发放 | 9月20-25日 | 审核考试学校并生成准考证 | 考区 |
| 10月8-21日 |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 考生 | |
| 考试相关信息报送 | 9月7-14日 | 报送试卷用量;考区办公室接收试卷地址、接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及拟接收试卷时间;各考试学校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各考试学校名称、地址及设置的考场个数等信息 | 考区 |
| 试卷、答题卡的印刷、 运送和接收 | 9月7日起 | 印刷试卷、答题卡 |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 10月8-14日 | 通过邮政机要方式运送试卷、答题卡 |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
| 10月15-17日 | 考区、考点接收试卷、答题卡 | 考区、考点 | |
| 考试组织 实施 | 10月12日 | 考区考务工作负责人、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报农业农村部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 考区 |
| 10月12日 | 考点考务工作负责人、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报考区办公室备案 | 考点 | |
| 10月12-22日 | 安排值班 | 考区、考点 | |
| 10月20日 | 布置考场 | 考点 | |
| 10月21日 | 举行考试 | 考区、考点 | |
| 答题卡、备用试卷、破损试卷、监控录像回送 | 10月22日 | 答题卡、备用试卷、破损试卷、监控录像回送至考区 | 考点 |
| 10月22日 | 答题卡、备用试卷、破损试卷、监控录像回送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收 | 考区 | |
| 试卷销毁 | 10月21日起 | 试卷清点收齐归档保存 | 考点 |
| 待统一通知 | 所有试卷审核、清点后统一销毁 | 考区、考点 | |
| 违纪处理情况统计 | 10月21-24日 | 汇总、上报考生作弊处理情况 | 考点 |
| 10月25-11月2日 | 汇总、确认考生作弊处理情况上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考区 | |
| 阅卷与试卷分析 | 11月1日-30日 | 完成阅卷,召开试卷分析会,上报试卷分析报告和成绩报告 |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 成绩公布 | 12月30日前 |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合格标准并公告 | 农业农村部兽医局 |
| 资格申请审核、证书 发放 | 成绩公布之日起 | 成绩合格考生提交执业资格申请,考区完成资格审核发放证书 | 考区、考点 |
|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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