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5年度第五师双河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20日。
2.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25日。
二、评审申报条件
参照专业技术职称服务网“评审条件”栏目下新修订的相应系列评审条件。
三、人员范围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应为本人所从事专业,离退休、延迟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服务网(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rsrc.xjbthrss.cn:19001/),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rsrc.xjbthrss.cn:19001/)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审核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师市人社局审核。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准确填写系列、专业、专业范围、申报类型以及资格取得情况和聘任情况等信息,在一个评审年度只能参加一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一经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终审通过将无法修改申报信息,申报人应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和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进行申报。
2.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3.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4.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5.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职称系统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学历、岗位信息、年度考核结果等均从兵团人才人事信息系统抓取获得,不再需要个人填写,只需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同时,个人必须上传兵团人才人事信息系统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盖章的《兵团事业单位工作编内人员登记表》以及任现职的《岗位说明书》。
6.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满足2021年以来各年度线上继续教育学习所要求的学时数以及一个评审周期内参加一次线下继续教育面授的要求。自2025年起,申报人的继续教育学习信息和学习证书由职称系统后台自动获取,不再需要个人上传提供。申报职称评审的线上学习和线下集中面授条件按照《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19〕57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5〕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自2025年起,对职称评审周期内未连续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补齐各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所要求的学时数。一个学习年度内只能补一个年度的学时数。
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的,须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符合所申报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按照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同级转评”,即重新申报同层次相应职称。同级转评后,次年可申报高一级职称,申报中其任职年限、业绩成果可累计计算,但申报高一级职称应重点评价其同级转评后取得的业绩。
8.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政策问题,请咨询师市人社局,联系方式:0909-6666320;平台问题请咨询职称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991-2604965。
附件:1.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2.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公示表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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