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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阿勒泰地区农业系列(专业)、机械电子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6/2/2
新巴职字 〔2022〕30号 关于授予张宗恒同志自治州新闻系列记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2025年度阿勒泰地区农业系列(专业)、机械电子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地直农业行业各企事业单位,自治区驻阿各农业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地区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结合地区农业行业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5年度阿勒泰地区农业系列(专业)、机械电子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范围

畜牧、兽医、农艺、机械电子4个专业中、初级评审。

二、申报人员范围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基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申报人应为全地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相应系列(专业)、相应级别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确定的适用人员(不包括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农业系列、机械电子(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http://www.xjzcsq.com/),点击“职称评审条件”进行查阅。

(三)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申报人应为我地区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在我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以及外地民营企业派驻我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由省部级人事(职称)部门、或军区政治部同意或开具委托函的驻阿企业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职称。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暂缓申报。

三、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须使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点击“自治区”旁下拉键,选择“阿勒泰地区”登录“阿勒泰地区职称评审系统”(http://alt.xjzcsq.com/alt/index.html),未注册人员先进行个人注册,已注册人员可选评审地区后登陆,选择相应的申报专业和级别。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均须使用该管理平台,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评审。未使用该平台评审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申报人、用人单位具体注册方法见网站“职称申报指南”。

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单位主要领导负审核把关责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注册登录系统后,对照评审条件,按照网上申报提示完成网报,确认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

1. 基本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符合要求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作为电子职称证书的照片)等要求材料附件。

2. 学历学位情况:从低到高依次填写,并上传相应毕业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如无法查询的,需扫描上传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或相关学历材料。

3. 专业技术资格:需按要求填报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聘任时间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为疆内取得的,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之一即可;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其他省区市取得的,需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 工作简历:指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需按照实际准确填写,要求与“基本信息”中参加工作时间一致,简历时间段应上下衔接,借调、驻村等可在“工作单位名称”内表述,也可另起一行。

5. 实践能力、业绩成果:需按各专业任职资格条件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的佐证材料,条件不够,将予以退回。

申报人在填写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时,要注意语言文字的表述,将参与或开展某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角色、参与完成的工作量等填入简介内,体现学识水平,便于客观评价,切勿将项目概况堆砌到简介中,并上传相关印证资料扫描件,无印证资料的需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申报人需将在专业技术方面获得的奖项、荣誉填入业绩成果栏目中,作为体现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的主要印证和支撑材料。

6. 获奖情况:主要指被评为各级党委、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访惠聚”驻村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综合类的荣誉奖项。其他非专业类奖项均不在此范围内。

7. 获得的知识产权:指任现职以来在学术方面取得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等,如有上传扫描件。

8. 著(译)作情况:指任现职以来参与编写的与所申报专业相关的理论文章、著作或出版的书籍等,需上传相关印证资料。

9.(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须按要求上传近三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考核登记表;参加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按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上传年度考核登记表;企业单位所属人员由用人单位按年度出具考核鉴定意见;符合直接申报中级的,需按学历要求的专业年限上传相应年度考核登记表(企业单位人员上传相应年度考核意见)。近3年考核有合格以下(不含合格)等次的,不予申报;因工作调整有试用期,且符合条件的,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可作为年度考核结果。

10. 任现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要求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后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字数2000-3000字以内。

11. 继续教育:须按要求上传2021(含2021)年以来继续教育专业课和公需课培训合格证书(其中2025年度证书如尚未取得可先上传网上报名截图);企业初次申报人员只需提供2025年度继续教育专业课和公需课培训合格证书或网上报名截图。民营企业人员初次申报继续教育不做硬性要求。

参加“访惠聚”驻村或参加少数民族特殊培养期间按相关政策可免去当年的继续教育,需上传“免试审批表(附件4)”、少数民族特培结业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12. 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主要指单位公示(附件1)情况及公示结果(附件2)、主管部门推荐意见(附件3)、廉政情况证明(附件5)、单位审核确认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具体起止时间和从事的相关工作)、企业单位人员劳动合同书、委托评审函等其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文字描述要清晰、详实。

获奖情况不在此栏反映,将获奖情况全部填入“获奖情况”栏目中,避免重复上传。

13. 个人承诺书: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手写“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且网上填报与送审报表内容完全一致。如申请人提交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字样,并手写签名、落款时间,上传扫描件。

14. 单位推荐意见: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由单位职称负责人在系统内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其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5. 以上所有附件均需上传原件扫描件,并按系统要求格式(JPG格式)正向、清晰、顺序上传,因漏传、错传、未传、不清晰导致的评审结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16. 全面推行职称“盲评”:申报人工作总结及单位推荐意见中不允许出现本人姓名及现工作单位,系统内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照片、姓名及现工作单位必须进行遮盖处理,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人员材料上传完毕后需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本人姓名掩盖”中再次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遮盖工作:页面如需遮盖(图片中出现本人姓名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是】,并进行【遮盖】;如无需遮盖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否】,不得大面积遮盖,避免影响有效信息的查看)。

(三)审核要求

基层单位要严格按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初审,认真履行初审职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重点审核申报人基本信息、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任年限、实践能力、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继续教育、廉洁自律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思想政治表现、申报专业及主要业绩、获奖情况等),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按程序上报,按要求时限完成网上审核和推荐工作(逾期端口将关闭)。

基层单位将审核通过人员申报材料逐级提交至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各审核层级严格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及审核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及不完善的应当一次性提出修改意见予以退回,申报人员应于48小时内认真逐条修改后再次提交,且提交至评审委员会次数不得超过3次(含初次上报),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超过提交次数的无法提交申报,申报材料首次提交至评审委员会的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否则无法提交。

(四)纸质材料报送及审核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此表为网上审核通过,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完毕,个人状态为“已接收材料”后自动生成,在线或下载打印,要求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有水印方为有效。

2.审核盖章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由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汇总连同花名册(见附件6)统一报送地区农业农村局档案室332室(阿勒泰市公园路22号),申报材料需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纸质材料。

3.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将“访惠聚”驻村人员免继续教育情况汇总花名册(见附件7)纸质及电子版报地区农业农村局职称评审部门。

4.申报人员报送纸质材料时,需将所有上传系统的材料(含附件)原件一并报送,现场审核后退还,县(市)所属人员由县(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地直由地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5.请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务必负责将此通知发至其所属企、事业单位。

四、相关政策

(一)申报中级的实行专业水平答辩制度,无故不参加答辩人员,评审不予通过,答辩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进入评审环节。答辩采取线上答辩方式,时间暂定于11月中旬,各专业(系列)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将职称账号与微信绑定,以便查收答辩通知,并下载腾讯会议APP。申报初级的不作答辩要求。

(二)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的,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也可免于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

(三)简化援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即可受理。

(四)取得国家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五、时间安排

(一)文件下发之日起即可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10月10日18:00截止

(二)网上材料审核截止时间:10月30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8日

六、申报材料的清退

评审工作结束,资格文件下发后,由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地直农业行业所属企事业单位到地区农业农村局(档案室332)领取评审通过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1份存入个人档案、1份可个人留存),未通过人员评审表不予退还。

七、评审收费

根据《关于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和开支范围的通知》(新价非字〔1991〕66号)、《关于明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价非字)〔1995〕56号文件,本着以收抵支的原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费每人收取 305 元,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人收取 105 元,费用同纸质材料一并收取。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地直各单位要立足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要求,从职称制度改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为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的战略高度,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抓实抓好职称评审工作。

(二)严守评审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参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

(三)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各县(市)及地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大政策宣传。职称评审工作是选拔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的有效途径,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职称评审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职称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尤其对专、精、特、新企业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职称评审良好氛围。

联系电话:0906-2133329、18997796933

网站技术服务:0991—3193615、3193501

 

附件:

1. 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模

板)

2. 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结果

(模板)

3. 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模板)

4. 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

教育学习申请表

5. 廉政情况证明(模板)

6. 阿勒泰地区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花名册

7. 2025年度职称评审(中级)免继续教育学习人员统计表

 

阿勒泰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模板)

 

根据阿勒泰地区职称评审要求,现对××同志申报××系列××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进行公示。

一、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族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思想政治条件:(突出政治表现,强调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三、业绩成果:(简要描述近五年的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并说明对业绩成果的实际贡献)。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同志的相关信息有疑异,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至××办公室,监督电话:××××

 

 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公章)   

 2025年×月×日

 

 

 

附件2

 

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结果(模板)

 

×××同志申报材料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单位公示××天,公示无异议,未收到投诉、举报,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同志申报××系列××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推荐单位名称(公章)

2025年×月×日

 

 

 

 

 

 

 

 

 

附件3

 

主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经审核,同意推荐××同志申报××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

 

 

主管单位名称(公章)

2025年×月×日

 

 

 

 

 

 

 

 

 

 

 

附件4

 

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学历

学位

何时何学校何专业毕业

现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现有专业技术职务

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免学理由

审核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注:

1.仍在参加“访惠聚”驻村(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访惠聚”办公室审核;参加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党委统战部门或南疆四地州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已返回人员,由原派驻单位所属的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审核。

3.各地各部门不得私自设置免除继续教育学习事项及申请表(审批表)。  

 

附件5

 

廉政情况证明(模板)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五十二条“公职人员涉嫌违法,已经被立案调查,......被调查公职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及上级机关、单位不得对其交流、晋升、奖励、处分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规定,兹有  同志系单位职工,聘现职以来(  年),有无受到以上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有无政治纪律、党风廉政等方面的问题被立案调查的情况,如无以上情形,请签字确认,如有存在以上情形的,请复函说明。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纪检部门签字:

 

单位(盖章):

2025年×月×日

 


附件6

阿勒泰地区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姓   名

出生年月

性别

参加工作时间

现专业技术岗位

现专业年限

现专业技术资格

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单位

备注

注:此花名册需按评审、初次确认、授予、三年高定分开造册。


附件7

2025年职称评审(中级)免继续教育学习人员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申报专业

级别

所在单位

免继续教育学习条件(填写参加“访惠聚”驻村或驻村管寺、南疆支教等)

备注(注明驻村等起止时间)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人事部门,各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3号)和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切实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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