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职称工作的通知》(抚人社发〔2021〕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系列相关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抚农发〔2021〕220号)有关要求,对全市申报晋升职称人员条件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符合2021年抚顺市农业系列相关行业职称的参评人员共计41人。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或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4-57500861、024-57500711。
申报中级和高级职称人员需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初步定在本周末,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参评人员关注抚顺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答辩准备。
抚顺市农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评审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