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肥料登记评审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肥料登记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肥料登记工作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根据《肥料登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全省公开征集肥料登记评审专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意从事肥料登记评审工作的专家学者积极申报,相关事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广泛吸纳土壤肥料及相关领域领域专家。征集入库采取单位推荐或三个以上库内专家集体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二、征集范围
(一)企事业单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学者和专业人才。
(二)土壤肥料行业及相关领域协会或学会等专家学者。
三、征集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在土壤肥料行业或微生物研究、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肥料质量检验检测等相关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肥料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三)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或退休人员。
(四)无刑事处罚记录,未被开除公职,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取消过相关专家资格。
(五)能够保证参与专家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自愿接受监督管理,遵守各项规定。
(六)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外出考核现场工作,年龄原则上在70周岁以下(特殊专家可适当放宽)。
四、入库管理
(一)入库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推荐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研究成果及证书等),以单位推荐方式申请的,经所在单位真实性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推荐提交附件表1。以原有库内三名以上专家集体推荐方式申请的,由三名以上专家真实性审核并集体签字后提交附件表2。所有申请人员在提交推荐表时,均需同时提交个人承诺书(个人签字按手印)。
(二)资格核实。专家库管理单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汇总专家信息,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名单公示。专家库管理单位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拟入库专家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专家库管理单位对公示期收到的异议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告知异议申请人和被异议人。
(四)准予入库。专家库管理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报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备案,纳入海南省肥料登记评审专家库。
(五)入库管理。组织肥料登记评审时,按《肥料登记工作制度》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5名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肥料申请登记企业进行现场考核,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专家入库后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对库内专家进行集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出专家库。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认真组织推荐,并于2026年1月25日前将专家推荐表和专家承诺书报送专家库管理单位。
(二)报送地址:海口市兴丹路16号现代农业中心5楼506室。联系人:吴露露,联系电话:18184687061。邮箱:tfzongh@163.com。
附件:1.海南省肥料登记评审专家推荐表(单位推荐)
??????2.海南省肥料登记评审专家推荐表(三名以上专家集体推荐)
??????3.专家承诺书
海南省土壤肥料总站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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