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绥中县三渔局、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2年辽宁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进行了改革,对辽宁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进行了修改,由于政策调整较为突然,我市基层大部分人员未能及时做好相应的准备,为了保障基层农技人员的切身利益,维护各地区的社会稳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2022年职称评审评价标准实行新老标准相结合的办法予以过渡,过渡期限为一年。2023年严格按照辽人社发【2021】20号文件标准执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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