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平市区委培生安排使用工作方案》要求,现将审查合格的第一批121名委培生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天(2023年2月9日至2月15日)。监督举报电话:0434-3266210。
经四平市区委培生安排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未通过第一批审查的委培生,请于3月9日前补充提供佐证材料,经资格审查后公示第二批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两批公示通过人员将统一进行考试。笔试测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咨询电话:0434-3266464。
四平市区委培生安排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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