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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通化市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6/2/16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职称评聘工作部署,现将通化市建筑工程、机械工程、医药工程、水利工程、农业、卫生(临床、护理)、档案系列职称社会化评审答辩例会的通知如下:一、答辩时间及范围答辩时间: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 5月11日(星期日),具体人员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答辩范围:在通化市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参评建筑工程、机械工程、医药工程、水利工程、农业、卫生(临床、护理)、档案系列职称

 

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各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和企业:

根据2026年全省职称工作部署安排,现将通化市2026年职称评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单位完成绑定时间:截至2026年1月1日前。

(二)个人申报提交时间:2026年1月1日0时起至1月31日12时止。

  (三)市直各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2026年1月1日0时起至2月7日12时止。

  (四)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提交时间:2026年1月1日0时起至3月1日12时止。

  (五)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个人申报时间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发布的通知为准。

  (六)县(乡)基层“3010”人员申报审核时间为每月1—25日。

以上工作时间节点,各单位可结合职称申报审核时间要求,自行设定申报截止时间,以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资料审核和提交。申报系统关闭后,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报请求,逾期未申报者,将无法参加2026年度的职称评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资格年限、聘任年限、学历和业绩成果等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员须为通化市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经批准延迟退休的人员除外)不得申报职称。

  (三)申报人员须满足国家和我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和自主评审企业须满足本单位制定的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四)以考代评系列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评结合系列须取得国家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后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已参加2025年度职业资格考试,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公布成绩的人员,可参加信息化申报,须在答辩环节前提交考试合格证明,方可参加2026年职称评审)。

  (五)申报类别包括:正常职称(含基层卫生、初级认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评聘和考核,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机关分流,部队转业,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人才激励政策(3.0版)职称待遇兑现,双贯通,县(乡)基层“3010”,基层硕博等。

  (六)会计系列人员职称申报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施,申报时间以省财政厅通知为准,不在本系统申报。

  (七)援疆援藏支教、绿色通道、双职称、双定向、乡村振兴人才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不在本系统申报。

  (八)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已评未聘”(含以考代评已取得资格)人员,不在本系统申报。

  (九)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机关分流、部队转业和人才激励政策(3.0版)职称待遇兑现人员须上传本单位推荐报告,无推荐报告的不得申报。

  (十)申报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考核人员范围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聘期每满3年的人员。其中2025年考核时因特殊情况未参加考核人员和考核基本合格人员也在本次考核范围内。2026年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对2026年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按政策申请延迟退休已批准人员参加2026年考核,待批准的人员参加2027年考核)。

  (十一)持有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在我市工作的人员进行职称申报时,须上传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的职称信息查询等证明。

三、申报网址

申报人员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进行网上报名。

职称申报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在《关于开展2026年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中查看。

四、申报程序

  (一)单位注册。已完成注册的单位请先在法人账号下创建经办人账号,单位审核业务需使用经办人账号登录办理。未完成单位注册工作的尽快完成注册,及时创建经办人账号,避免因单位未注册或未使用经办人账号影响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请各单位根据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确认所属行政区划,因单位行政区划错误导致申报人员流程错误造成的后果由单位自行承担。比如:XXX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区划选择“通化市”;如XXX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通化市东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区划则应选择“东昌区”,以此类推。

(二)单位绑定。全省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均须绑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提交;全省企业单位均按照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选择行政区划进行绑定,由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审核提交。

  此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1月1日前,所有相关单位必须完成绑定工作,已完成绑定的单位要仔细核对绑定行政区划,如绑定有误要及时更改;未完成绑定的单位要按上述绑定规则进行绑定。如因绑定错误导致评委会分配不当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申报通道

  1.正常职称申报通道(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通道,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和民办高校人员在此通道申报)。

  2.正常职称申报通道(企业人员申报通道)。

  3.正常职称申报通道(自由职业者申报通道)。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人员申报通道。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考核人员申报通道。

  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人员申报通道(中小学教师三级岗位评聘人员在此通道申报)。

  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考核人员申报通道。

  8.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通道。

  9.中小学副高及以下教师申报通道。

  10.机关分流人员申报通道。

  11.部队转业人员申报通道。

  12.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申报通道。

  13.人才激励政策(3.0版)职称待遇兑现人员申报通道。

  14.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双贯通)申报通道。

  15.县(乡)基层“3010”人员申报通道。

  16.基层硕博人才申报通道。

(四)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填报业绩材料应是申报人取得现资格以来的业绩成果(上一级职称的资格取得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要有相关佐证材料,确保申报内容真实有效。填写个人业绩时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填报完成后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和《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

  (五)单位审核。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成立3人以上审核小组,在纪检人员监督下,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学历、职称证书、业绩材料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履行公示程序无异议后,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逐级推送至通化市人社局。

  (六)评委会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系列、专业和授权评审层级分配至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由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申报人员资格的审核。申报人员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2026年度职称评审的全过程。在申报评审的各个阶段,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参评资格,直至撤销相应职称资格。

(七)缴费。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执行。审核通过人员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费,未接到提示人员需与所属评委会联系后确定缴费方式(通化市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一般为线下缴费方式,如有特殊情况需联系相关评委会)。

申报绿色通道、“双职称”“双定向”人员,为线下缴费方式。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评聘和考核人员,援疆援藏支教人员,乡村振兴人才,初级认定人员无需缴费。

  (八)进度查询。参评人员应持续关注职称申报系统“进度概况”,以便及时掌握审核、推送进度及所在职称评审委员会。

(九)组织评审。经评前公示后,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评审权限组织评审。

  (十)结果公示。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向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备案。

(十一)申报须知。申报人员须按照要求选择对应的通道进行申报,且在同一年度内仅能选择一条通道进行申报(系统已限制多条通道申报)。申报人员在选择通道时务必谨慎,因通道选择错误而导致无法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的责任自负。

  企业申报人员须上传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吉林省近一年社保参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

从事艺术创作、文学创作、服装设计专业自由职业者申报材料(学历、职称证书等)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分别由省文联、省作协和省文旅厅负责。

评审通过人员可根据短信提示,登录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在“我的证照”中自行打印《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五、资格审核

通化市人社局将根据2026年全市职称申报情况,按照“线上初审、线下复审”方式进行审核。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各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和企业须做好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工作,预计将在2月初开展现场审核工作(现场审核后,申报材料所有原件当场返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例会时间

按照省人社厅相关要求,各社会化评委会须于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各自主评审单位(含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企业)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通过人员职称聘任起算时间为评委会评审例会结束时间。如参加评审例会前已退休的评审通过人员,将不能兑现相应的职称待遇。

在制定评审计划时,各评委会要充分考虑衔接当年退休人员职称评聘实际,如有临近退休等特殊情况,应提前3个月向同级人社部门提交评审意见,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经同级人社部门研究后,合理安排职称评聘工作。

七、有关事宜

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各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及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职称申报工作,按照职称评审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职称评聘监督,发现不合理、不规范情况应及时纠正,各级评委会要压实责任,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职称政策专项服务咨询电话:

通 化 市:0435-3916905  0435-3269180

东 昌 区:0435-3967570

二道江区:0435-3365129

通 化 县:0435-5225133

柳 河 县:0435-7252307

辉 南 县:0435-8222151

集 安 市:0435-6224044

吉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431-80767550

吉林省软件技术服务电话:0431-88693866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2日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关于2025年度职称评聘工作部署要求,经评委会评审,现将2025年9月县乡“3010”职称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5日至9月19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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