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省内部分县(市、区)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211号)和《关于在集安市教育系统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集教联〔2025〕1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答辩考核和综合评议等环节,确定集安市教育系统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拟通过人员,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来信来访地址:集安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435-6223426
附件:2025年度集安市教育系统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集安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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