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松原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单位、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所属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了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委会综合评审,现对拟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吉农规发〔2022〕8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乡村振兴局开展了申报创建工作。经乡镇申报、县(市)农业农村局和乡村振兴局联合推荐、市级评审等程序,拟推荐扶余市三井子镇、长岭县太平川镇、乾安县让字镇申报创建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6日至9月2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