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文昌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认定的公告
按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5〕209号)文件要求,结合文昌市实际情况,决定对我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进行认定,现将培育机构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组织推荐、立足本地、服务产业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确定。
二、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农业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资质的公办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农业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资质的私营培训机构;
2.具备农民培训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
3.具备农民培训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相关要求按培训规范执行;
4.自愿在市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
5.社会信用好,没有不良记录。
三、申请单位应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自愿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书面申请;
2.组织机构代码、办学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的资料等;
5.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四、审批确定
由文昌市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申报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培训机构。
五、公布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将通过文昌市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布通过认定的文昌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名单。
六、受理部门及时间
自愿申报参加认定的培育机构,请于2025年7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文昌市农业农村局601室(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清澜惠民路112号市委市政府大院西副楼六楼)。
联系人:蔡茂清,联系电话:0898-63330060。
特此公告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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