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农牧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23]63号)及市人社局、市农牧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赤峰市农牧民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赤峰市2023年度农牧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对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
在公示期间,对评审通过人员有疑问的,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赤峰市农牧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提供有据可查的线索,并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公示的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赤峰市农牧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修正。
联系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全宁街7号赤峰市农牧局(邮编:024005)
联系电话:0476—5869808
赤峰市农牧民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2023年度农牧民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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