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通人社发〔2024〕108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23〕63号)《关于印发〈通辽市农牧民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通农牧发〔2023〕347号)有关要求,通辽市2025年度农牧民职称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对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在公示期间,对评审通过人员有疑问的,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通辽市农牧民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提供有据可查的线索,并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公示的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通辽市农牧民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修正。
联系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路2349号通辽市农牧局(邮编:028000)
联系电话:0475—8855026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特此公告。
通辽市农牧民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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