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30号)、《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54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专业技术资格研究生中级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一)在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职称考核认定。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认定职称。
(二)不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托管在我县人社部门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我县就业创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认定中级职称严格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30号)规定执行。已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得实行考核认定。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不予考核认定。有从业准入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须先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方可考核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渠道
全县中级职称认定统一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均须使用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认定、发证、查询等业务流程网上办理。向认定通过人员发放电子证书和电子认定表。
(一)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认定,不受户籍、档案等限制。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外、人事代理人员申报职称认定,个人系统账号由用人单位创建。单位账户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创建)。
(二)在省外工作但人事档案在我县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保管其人事档案的人社部门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报职称。
(三)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职改办直接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县职改办申报职称。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止。按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规定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同时在网上签订《个人承诺书》,上传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中级职称认定个人申报年份统一选“2023”年,如单位选“2022”年,职称申报系统更新后,所有申报数据材料将清零,将影响个人申报2023年职称认定。
(二)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赣人社发〔2013〕30号文件要求,成立考核评议工作小组,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申报人员政治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线下进行,考核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逐级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县职改办网上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26日。
五、有关事项
(一) 申报认定中级职称人员的学历资历终算时间为6月30日。
(二)全县中级职称网上考核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结合年度评审工作开展。
(三)按照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办〔2016〕77号),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认定。对现聘人员和已评未聘人员之和已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事业单位,一般不得组织申报推荐。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须于推荐申报前至县职改办核定申报数,并严格按下达的申报数推荐申报。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增强服务意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办事程序,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职称工作公平公正。
附件:2023年南昌市事业单位中初级职称认定申报数核准汇总表
南昌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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