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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宣城市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6/3/10
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度全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农建〔2025〕59号)及《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管的意见》(皖农建〔2024〕40号)等文件要求,经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我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9日-7月1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反映,电话:0563-3022239。附件:宣城市20

宣农〔2025〕10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皖南烟叶公司,皖垦茶业集团,宣州区烟叶产业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25〕89号)要求,现就2025年度全市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评审人员范围。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农业机械化、水产(渔业)、农业资源环境、农村能源、农田建设、农业信息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参照《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二)评审层级范围。根据评审权限,宣城市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及市直企事业单位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执行;破格申报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三、申报程序

2025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隶属关系及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审核报送。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10月24日下午17:00(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下午17:00,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下午17:00。

2.申报网址:http://hrss.ah.gov.cn/

3.登录方法: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打开“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平台首页,点击“职称申报”后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打开“前往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即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申报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各审核部门在审核时,应及时告知审核结论,向申报人或推荐单位反馈未通过原因;对申报人材料确需二次补充的,须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报人或推荐单位补充相应材料。

4.申报人员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类别见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个评委会、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级申报职称(含申请认定各层级职称资格),禁止多头申报。

5.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资历、业绩、论文、继续教育、年度考核、诚信承诺书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审核人签字后扫描上传)。今年起,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发现未按要求隐去敏感信息的,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的申报材料扫描件。

(1)业绩成果、论文著作及业务工作总结等,须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专业性、代表性,须与申报专业及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主要提供业绩、成果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表彰奖励证书等,各类表彰还须提供表彰文件扫描件;承担的重大农业项目,必须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文件、实施方案、鉴定材料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立项单位公章。

(2)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材料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论文发表的期刊,须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查询截图。为落实论文查重要求,除了提供PDF、可编辑word版本论文外,还须提供中国知网、万方、维普任一网站的查重结果报告。

(3)年度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姓名页、继续教育登记页、验证登记页,每页签署本人姓名。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须达到规定学时,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有学时。学时验证部门根据要求,在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登记”栏须注明:“××同志20××年--20××年参加继续教育共计××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时”以及验证日期,并加盖印章。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请参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和《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政策解答口径》。

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上传经主管单位和同级人社部门盖章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系统内下载),并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7.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要上传未编辑的原图,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有关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人才人事科(宣城市鳌峰西路46号201室,联系电话:0563-3022175),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须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委托评审函1份(含委托评审人员名单),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出具。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职称申报系统中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3.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提交《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此表仅供破格申报人员填报,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交本评委会受理,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评审。

4.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上传的业绩材料或涉密材料(提交2份纸质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的业绩材料)。

5.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核实的其他材料。

四、有关事项规定

(一)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申报人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著作)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二)关于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各级审核单位应切实做好审核把关和各项服务工作,认真核对申报人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单位公示及公示时间情况。推荐单位应压实审核责任,严格落实申报人上传2份申报材料和隐去其中1份材料相关敏感信息的审核要求,并确保一式两份申报材料真实性完全一致。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审核时,发现存在没有按照要求隐去敏感信息或两份材料真实性不一致的,则判断申报材料无效,终止申报流程,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三)转评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职称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规定执行。

(四)关于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面试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报送纸质材料时由各单位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集中缴纳。

(五)关于职称申报诚信问题。全省职称工作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须确保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消,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附件:1.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8日

抄送:市人社局

附件1

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

申报专业

现从事专业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1

农学

粮食

农艺师

助理农艺师

油菜

种子

2

园艺

蔬菜

水果

食用菌

中药材

茶叶

蚕桑

3

植保

植保植检

农药

4

土肥

土壤肥料

耕地质量

5

综合

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村合作组织管理

农业教育培训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6

畜牧

畜禽养殖

畜牧师

助理畜牧师

饲料及畜产品

7

兽医

兽医兽药

兽医师

助理兽医师

动物疫病检疫及防控

8

农业工程

农业机械化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水产(渔业)

农业资源环境

农村能源

农田建设

农业信息化

附件2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系列   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均为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2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附件3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其申报的材料已经本单位审查,并按省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后无异议。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2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公示无异议后,申报单位出具公示证明并负责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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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7月1日我中心发布的《关于采购动物防疫消毒药品的公告》要求,经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评审,确定采购江苏康巴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8-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563-2516219。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5年7月18日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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