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57 号)和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农业系列和农机化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农人函〔2019〕803 号 )转发你处,并将我市2019年度农业系列和农机化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原省农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机械化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13〕193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
各县(市、区)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企业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一)个人申报材料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农业系列和农机化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农人函〔2019〕803 号 )统一要求执行,有关表格请在安徽农业农村厅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单位报送材料
1.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委托函1份。
2.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按规范格式填写《2019年度申报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单位公示证明》1份。
三、有关事项
(一)继续教育,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等要求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农业系列和农机化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农人函〔2019〕803 号 )统一要求执行。
(二)关于材料审核。申报人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审查后将申报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有关证书原件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退回本人保存备查。
(三)关于申报材料受理。受理时间为:2019年9月9日-9月18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集中报送至合肥市政务办公区一区B座2212室合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nwrsc@126.com。联系人:袁媛,联系电话:0551-63538454。
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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