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兴安盟2025年农牧民(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对符合条件、评审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82—8288762
兴安盟农牧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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