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工作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25〕4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流动人员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资格条件
申报人员在外省工作,且其人事档案在我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我中心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
(一)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和《江西省国际职业资格比照对应职称目录(2022年版)》,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目录内职业资格并符合目录有关要求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取得正精算师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直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算。
(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职称,并按新系列申报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二、申报评审要求
根据《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赣人社规〔2022〕5号)要求:
1、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修订)》(省政府令259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评定更高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今年起,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人员,均需按要求完成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首次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的除外)。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提取申报人员在江西省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中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无需另外提供证明。各评委会要将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
2、申报人员要诚信申报职称,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同时在网上签订《个人承诺书》。继续教育学时信息等能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提取的,不再要求申报人员提供。申报人员在外省参保或其他原因导致系统不能关联社保参保信息的,需自行上传相关社保参保材料,要求缴纳省外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申报人员上传个人材料应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超过规定时限等情况,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在推荐报送前,我中心将以适当方式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申报人需对个人上传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凡在资格审查或评审中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均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职称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后将永久保存,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申报资格条件审查职责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18〕211号)规定的权限和要求逐级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职称申报评审全过程。因不诚信申报或未达到资格条件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其缴纳的职称评审费、答辩费一律不退。
3、评审通过人员通过“江西人社”APP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评审结束后,我中心通过“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的电子评审表,用印盖章后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申报评审时间
今年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评审工作,网上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5月26日至6月30日,请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法步骤
1、申报方式。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申报人员、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委会均使用此系统,实行职称申报、审查、缴费、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2、创建账户。申报人员须向我中心提交创建个人账户申请书(注:电子邮箱正文编辑,基本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申请的职称类别等信息)、劳动合同、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注:扫描jpg格式添加至附件)电子版材料,并发送至gzrcjlzx@163.com,账户创建情况我中心将以邮件方式通知申报人。
附件:1.系统填报说明
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6日
附件1
系统填报说明
一、学历佐证材料
1.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或16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25年12月底前有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2年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中专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6.2015年及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15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
二、职称证书材料
上传现职称证书。如现职称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原系列的职称证书。系统能自动关联职称证书信息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无需填报。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上传现资格起算、终算时间之内连续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系统能自动关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无需再填报。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上传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
3.企业人员无需提交聘任材料(企业自身有要求的除外)。
四、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要求申报人省外历史缴费月数不少于半年,且当前工作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一致。当前工作单位和参保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其他”栏中上传工作单位和参保单位隶属单位关系证明。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职称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内容,上传充分的佐证材料,并在“备注”栏明确标明上传材料符合资格条件的具体条款。
六、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各填报不超过8篇(部),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从高到低填报。
2.论文一般应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3.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4.国际核心期刊论文提供科技情报检索单位(如科技情报所、高等大学图书馆等)提供的SCI、EI论文收录检索报告(加盖检索签证专用章)。
5.仔细对照资格条件,在“备注”栏明确标明上传材料符合资格条件的具体条款。
七、业绩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材料由申报者按水平从高到低排序,课题(项目)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2.申报人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3.仔细对照资格条件,在“备注”栏明确标明上传材料符合资格条件的具体条款。
八、业绩成果-奖励和荣誉材料
上传的获奖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且须仔细对照资格条件,在“备注”栏明确标明上传材料符合资格条件的具体条款。
九、业绩成果-专利材料
1.上传的专利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水平从高到低排序。
2.专利须在中国知网的“专利”栏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
3.仔细对照资格条件,在“备注”栏明确标明上传材料符合资格条件的具体条款。
十、业绩成果-智库成果材料
上传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以及被行业主管部门或获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的证明材料。上传到“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技术工作报告”栏目。须仔细对照资格条件,在“备注”栏明确标明上传材料符合资格条件的具体条款。
十一、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材料
对照资格条件需上传的其他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资格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上传标准参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的要求,并在“备注”栏明确标明上传材料符合资格条件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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