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
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苏农办牧〔2023〕22号)及《淮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淮农办发〔2024〕4号),经企业自查、申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省专家组评审等程序,淮安拾分味道有限公司
全市农民朋友们:大家好!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又是一年春耕备耕时,农资质量的好坏事关你们一年的收成。在此,市农业农村局郑重提醒:请广大农民朋友谨慎购买农资,不可疏忽大意。努力做到“两个不要、四个主动”一、两个不要1.不要购买走村窜巷、无资质流动摊贩售卖的农资产品。2.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无包装标识或包装标识不规范的农资产品。二、四个主动1.主动查看农资经营户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资格证件,查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