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业技术人才系列正高级评审自评符合申报职称资格条件情况审核表
适用专业范围: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土肥、畜牧、兽医等专业
姓名(请用正楷填写) |
单位(请用正楷填写) |
自评符合申报专业情况
选择专业(请在以下选项中打“ √ ”)
Ο农艺 Ο畜牧 Ο兽医 |
自评符合申报类型条件情况
申报类型(请在以下选项中打“ √ ”)
Ο普通 Ο转系列 Ο转专业 Ο省外(中央单位)职称来深 Ο破格
佐证材料清单(普通申报不需填写此列)(请在具备材料的选项“ √ ”)
一、符合转系列申报的材料: Ο原系列同层级职称 Ο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 Ο 同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时提供) Ο委托评审函或知情书(具备评审权的申报单位需提供)
二、符合转专业申报的材料: Ο 同系列同层级所有职称 Ο转岗证明
三、符合省外(中央单位)职称来深的材料: Ο全国各地合法合规取得的原职称证书 Ο评审表(或申报表、登记表)或任职文件 Ο证书颁发单位具有评审权的相关资料
四、符合破格申报的材料:
1.普通破格
Ο执行粤人社规【2021】1号附件1第四章一, × ×奖项获奖证书个人版、2份破格推荐表(系统下载)、2名破格推荐人职称证书。
Ο执行粤人社规【2021】1号附件1第四章四,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一线连续从事农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2份破格推荐表(系统下载)、2名破格推荐人职称证书。
2.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报告或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证明材料或由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出具全球五百强企业的任职证明,工作能力、业绩成果材料的真实性由国内三位及以上同行专家进行专业鉴定。(业绩材料国外取得、回国后首次申报职称)
3.在深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执行《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 (粤人社规〔 2019〕38号)有关规定。
4.政府部门颁发的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众创杯,提供相关获奖佐证材料。 |
自评符合学历资历条件情况
条款号 一、普通申报依据:1.(粤人社规【2021】1号)附件1第三章五(一) 2.《关于开展深圳市2024年度农业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三(九) 3.《关于开展深圳市2024年度农业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三(八)
二、转系列(专业)申报依据:(粤人发【2007】197号)及(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破格申报依据查阅
1.(粤人社规【2021】1号)附件1第四章二、四
2.《2024年度深圳市农业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指南》 |
佐证材料清单(请在具备材料的选项打“ √ ”)
一、普通申报符合文件的材料:
1.学历证书
Ο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已取得副高级职称)
Ο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Ο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已取得副高级职称)
Ο本科、预备技师(技师)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已取得副高级职称)
2.职称/职业证书
Ο职称证书
Ο职业证书
3.社保情况:
Ο(1)申报人社保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
Ο(2)申报人社保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
Ο①劳务派遣(需提供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资质证明和现工作单位的派遣协议)
Ο②总公司在深圳、分公司在外地(需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4.服务基层要求
Ο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经历情况表(累计半年以上)
Ο县级以下单位(无需提供材料)
5.国内职业资格证书(参照《深圳市农业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指南》的附录2024年度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情况表) (若无此项不选)
6.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深圳市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若无此项不选)
7.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若无此项不选) Ο工作证明
Ο考核证明 |
自评符合工作能力(经历)条件情况
条款号
依据:(粤人社规【2021】1号)附件1第三章五(二)
佐证材料清单(请在具备材料的选项打“ √ ”)
1.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高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具有较好的技术工作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比较丰富的研究、推广、生产技术管理等实践经验,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生产项目,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相应副高级职称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4.取得相应副高级职称后,主持完成下列专业技术工作之一:
(1)主持省(部)级以上有关项目(课题)的研究;
(2)主持新品种(配套系)、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资源等研究、设计、转化、推广及生产管理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得到大规模应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3)主持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发挥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
(4)主持制(修)订农业农村重大政策、发展规划(含生产管理、试验示范、安全检测、防疫防控、灾害处置、技术生产水平等)、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得到广泛认可。 |
自评符合业绩成果条件情况
条款号
依据:(粤人社规【2021】1号)附件1第三章五(三)
佐证材料清单(请在具备材料的选项打“ √ ”)
取得相应副高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 9 项业绩成果中的 3 项:
1.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2项,通过验收;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除项目主持人外 ,项目参与人员排名前 3名)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 2 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3 项,通过验收。
2.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获省(部)级科技奖励 1 项(一等奖排名前 10,二等奖排名前 5);或获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 3项(一等奖排名前 7,二等奖排名前 5)。
3.主持研制开发或推广的新品种(配套系)、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资源等投入生产应用,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学(协)会组织同行专家评议,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得到大规模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4.作为第一完成人获本专业领域已授权发明专利 2 项,或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合计 5 项;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或省级以上审定新品种证书 1 项,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5.主持制(修)订省(部)级农业农村重大政策 2 项或市(厅)级 3 项,经主管部门认可采纳;或主持制定省部级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含生产管理、试验示范、安全检测、防疫防控、灾害处置、技术生产等)、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等 3 项,在本领域广泛认可,或经主管部门认可采纳。
6.主持完成制(修)订国家级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1 项,或省(部)级 2 项,或市(厅)级 3 项。
7.在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中,发挥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受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奖励。
8.在主持科技兴农(牧)、技术推广、技术开发、经营管理中,解决了复杂或重大技术疑难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受省(部)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9.主持研制的品种或开发的技术被列为省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 |
自评符合学术成果条件情况
条款号
依据:(粤人社规【2021】1号)附件1第三章五(四)
佐证材料清单(请在具备材料的选项打“ √ ”)
取得相应副高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4项条件中的1项:
1.在 SCI、SSCI、EI、CSCD、ISTP 等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公开出版本专业相关学术、技术专著 1 部,并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有关的论文 2 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3.在本专业领域的省级以上学术交流会上宣读本专业领域研究性学术论文 3 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4.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有关论文 2 篇(独撰或第一作者),并获得本专业领域授权发明专利 1 项以上(排名前3 ) |
申报人承诺:本人已充分了解广东省深圳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的申报要求,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申报信息真实、
完整,申报资质有效。本人对全部申报材料、申报系统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授权及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使用本人的信息和资料,通过相关机构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本人已了解《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人社部令第4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申报职称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关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以上内容,郑重承诺!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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