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宁德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度 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民政和人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一)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0〕14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2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58号)文件的规定,且从事农业专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相应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三)凡在我市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台湾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3号)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四)所学专业为农学、园艺、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兽医、水产的农业专技人员,并且长期从事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有关工作,在《实施方案》出台以前(2020年11月10日)取得农学、园艺、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兽医、水产专业职称的,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可直接申报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专业职称,无需转评;《实施方案》出台后取得农学、园艺、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兽医、水产专业职称,且从事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有关工作的,需转评后,方可申报高一级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专业的职称。
农学、园艺、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相关专业的农技人员,跨专业(仅限农学、园艺、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等相关专业)申报更高一级农业专业技术职称的,需要提前转评。
二、报送材料时间
各单位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请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任职时间计算
申报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计算年限为取得本系列相应职称后至2025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计算为担任相应职务后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答辩
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答辩,答辩范围为论文代表作内容、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情况、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人社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标准,重基层服务,重推广业绩,切实把优秀的推广人才推荐上来。
附件:
1.关于报送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
2.申报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
3.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申报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
4.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清单
5.申报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评审材料清单
6.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申报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7.评审材料分类标识
宁德市农业技术职称 宁德市职称改革
改革领导小组 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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