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泰兴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规定,我厅对有关企业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采取书面答复的方式进行约谈告知,决定对1个企业的2类产品暂停补贴资格3个月(暂停期满后,企业须在6个月内提交书面恢
相关文章
常用工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