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泰兴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根据《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苏农办牧〔2023〕22号)要求,经企业自查、申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省屠宰质量管理专家组评审等程序,苏州市太湖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企业通过首次检查。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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