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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称证书补证申请平台切换的公告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6/4/5
根据《江苏省农业(水利)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3号)和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现提出2025年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项目拟立项计划,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6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实名向厅机关纪委或厅农机装备处反映。联系电话:025-86381139、862631

关于职称证书补证申请平台切换的公告

按照职称信息化工作的年度计划安排,从2022年5月起我市职称证书补证平台正式切换至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栏,原“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平台”停止接受补证申请。平台切换后将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全部实行证书电子化(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在完成补证申请流程后,申报系统将生成电子证书。申请人可登陆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自行打印。

附件:1.补证简要操作说明(无证书信息补换证)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流程

泰兴市职称办

2022年4月24日

附件1

补证简要操作说明

登陆“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职称证书在线补换→申报→无证书信息补换证申报入口,按要求填入相关信息。

几个关键易错指标说明如下:

1.取得资格时间:指职称批文上所注资格起算时间,不能与发文落款时间相混淆。

2.申报时所在工作单位:指当时申报职称时所在工作单位。如果申请人工作单位已变动或原工作单位已更名,申请补证时仍须填当年申报职称时所在的工作单位。

3.系列(专业):按现行的27个系列(专业)填写。

4.专业(学科):指当年申报职称时具体的小专业。年份较早的证书上没有专业,需要根据《职称评审申报表》来确定。

5.文号:如申请中级职称证书补证就填当时泰州市职称部门发文的文号,不能填泰兴市职称部门转发泰州市批文的文号。

6.申报类型:申报类型分“初定”和“评审”。二者不能混淆。简单讲“评审”是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职称,而“初定”不需要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直接由职称部门审核发证。

7.初定部门:申报类型选择初定的,初级初定部门填泰兴市。中级初定部门是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评委会名称:填写证书上所注的评委会全名称。

9.业务类别:全部填“补办”,不要填“换发”。

10.所属行政区划:从泰兴市申报的职称,所属行政区划就选择泰兴市。

附件2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流程

(一)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刊登证书作废声明,注明遗失证书人姓名、证书名称、发文字号、证书编号;

(二)登陆“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职称证书在线补换→申报→无证书信息补换证申报入口,按要求填入相关信息;

(三)补证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以下材料准备齐全送至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人才开发科:

1.身份证复印件;

2.刊登证书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

3.职称批复文件复印件、评审表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网站模板下载,一式一份)。

咨询电话:0523-87662686

根据《江苏省种子条例》《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有关规定,2024年11月14日召开江苏省第五次非主要农作物认定评审会。会议评审通过了33个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现将评审通过的品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异议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需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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