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肇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肇庆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2023年11月9日已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肇庆市广宁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在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我局于2023年11月30日组织召开评审会。经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分,评审结果是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获最高分数。
现拟认定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为2023年广宁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承担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电话咨询:0758-8632732
投诉监督电话:0758-8632772
广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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