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 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629 号)和肇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肇庆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农农函〔2024〕87号)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四会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资金和任务要求
根据《肇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肇财农〔2024〕35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42万元,要求完成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140人。
培育机构不得分包、转包培育任务,能严格按照《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培育任务。
二、申报条件
(一)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二)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五)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六)能结合四会农业产业发展情况提供合理、科学的实施方案。
(七)参加遴选的机构需提供上一年度承担培育项目验收证明,对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的或对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并遵守以上遴选条件及要求、有意申报承担2024年度四会市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参加遴选。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培训资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本综合类基地情况、合作的电商基地和农业示范基地情况、往期培训业绩、保障措施等)、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文件、以前开展农民培训证明材料、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培训方案以及不存在分包、转包等违规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等。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到四会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
(二)专家评审。遴选培育机构的评审专家在市或县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择优选用。
(三)公示备案。四会市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24年四会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同时,将认定结果上报省、市备案。
联系地址:广东省四会市东城街道市行政中心广场北路东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联系人:刘强黎,联系电话:0758-3285271。
特此公告。
四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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