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6年度全区畜牧(兽医)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条例》等要求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畜牧(兽医) 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创新能力,按照2026年度工作计划,自治 区畜科院将举办2026年度全区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畜牧(兽医)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从事畜牧(兽医)相关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 及畜牧(兽医)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
三、培训方式
线上:钉钉平台“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授课 学堂培训。
四 、报名及培训时间
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 (www.xjzcsq.com)进行报名。
(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10月15日
(二)培训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10月20日(报名审 核通过的学员入群后即可学习)
注: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人员,建议2026年8月10日前 完成报名培训,以免影响申报。
五、收费标准
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 相关要求,本着“以支定收、突出公益”的原则,收取相关费用标 准为:初级120元;中级160元;高级200元。收费采用对公账 号转账(详见附件1),确认转账成功后再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 员管理平台报名。
六、联系方式
(一)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991-5180219 、5180290
( 二)线上培训咨询电话:0991-5180291 、5180219
七、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 (www.xjzcsq.com) 进行报名(详见附件2),审核机构以学员 填报信息为准。
( 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 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本 次专业科目培训60学时。
(三)学员按照培训要求,按时完成培训任务。钉钉在线学 习平台设置人脸识别、抓拍、防替学替考等功能。学员在培训期间如违反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将取消本次继续教育资格及考核 成绩。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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