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农业农村局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 职称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内江市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党群工作部,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业系列各专业领域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初定对象
凡在我县企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从事农业系列各专业领域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评审(初定)专业
开展评审(初定)的专业有:农艺专业、畜牧专业、兽医专业。
四、评审(初定)申报条件
参加评审的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内江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内农发〔2023〕68号)规定执行。
参加初定的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4〕2号)规定执行。
申报人员应在2026年6月30日前符合资历年限条件。
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五、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评审时间要求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4月20日—5月19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主管部门(单位)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18:00。
(二)初定时间要求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4月20日—5月19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六、评审(初定)申报程序
评审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申报受理(初审、复审)、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
初定对照职称初定条件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件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
七、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初级职称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00元。
八、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对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九、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材料报送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导出A3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评审农业系列xx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请一并报送、业绩证明纸质材料(只提供任现职或转评以来业务工作总结、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推荐意见四部分内容,且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业绩证明纸质材料每人单独装订1本,个人材料袋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材料袋封面贴上《袋内材料目录》(附件3)。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二)初定材料报送要求。《四川省职称初定专业技术申报表》(由系统导出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三)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以及评审(初定)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8:00。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资中县城南花圃街204号县农业农村局4楼人事股(411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2-5609258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系统技术咨询邮箱:m18582368002@163.com。
附件:
1.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职称申报人员一览表
3.袋内材料目录
资中县农业农村局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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