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74号)、《博罗县水稻集中育秧设施补贴实施主体申报指南》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集中育秧设施建设,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我县公开遴选符合项目补贴要求的从事集中育秧(苗)农业经营主体予以适当补助新建或改扩建集中育秧设施。截止申报日期止,共收到惠州市一家和水稻专业合作社1家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经组织专家对博罗县2023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补贴项目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一致认为该申报主体符合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74号)以及《博罗县水稻集中育秧设施补贴实施主体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建议将该合作社列入博罗县2023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补贴项目实施主体。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种植业与农田建设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752-6296703)。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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