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龙县2026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职称系列各相关单位:
根据《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云龙县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龙人社发〔2026〕39号)相关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我县2026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人员必须是在云龙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农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农业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不得推荐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和申报评审条件
(一)评审专业
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农业资源环境、土壤肥料、农业机械化、水产、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畜牧、兽医等专业。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人员须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和《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及《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云龙县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中的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
1.申报农业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农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
2.申报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农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农业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农业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4年。
(5)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农业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三、评审时间
云龙县2026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于7月开展。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诚信申报。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实行申报人述职制度。凡是申报上一级职称人员需在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工作简历,任现职以来获奖、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情况。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述职,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同意推荐票数达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方可推荐上报。
(三)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职责。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本年度参加评审的人员进行审核推荐,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和填写内容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在申报人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需将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推荐意见落款时间须在公示期结束至少1天后),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用人(推荐)单位公章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未经审核推荐和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职责。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加强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把关,并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评审相关表格及政策文件可从云龙县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lx.gov.cn/)“公告公示”栏中下载。
(一)需装入个人评审材料袋的材料
1.《云龙县农业技术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1份,粘贴在材料袋上。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A4排版,用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
3.《大理州2026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及公示情况报告表》1份。
4.《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附件目录(必须编录页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附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缴费证明(非公经济组织人员、自由职业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或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原件及相关证明、表彰奖励复印件、工作能力及业绩证明材料等各1份。请注意:所有复印件每一页上须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5.履职工作总结(需加注基层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1份。
6.个人述职报告1份。
7.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
(二)材料审查时间
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评审材料,评审资料经所在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到云龙县农业农村局三楼办公室(五),联系人:杨邱利,联系电话:18760907590。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至26日,提前或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人同时报本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为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六、相关要求
(一)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规定执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对于自由职业者,主管部门为档案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在州市场监管局注册的非公企业,由大理市负责组织推荐申报。
(二)加大职称评审各环节违纪违规行为的倒查追责力度。实行申报人员述职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责任制度,申报人员无述职和公示,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无述职推荐情况,不符合评审条件和程序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三)关于履职年限认定。履职及聘用时间要达到相关年限,未经聘任或聘任后履职年限不够的不予受理。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统一以2026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四)关于转评。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评前后同级职称资格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五)关于公示和基层单位意见。公示期发布当天不计算为公示期,公示期最后一天算作公示未结束,不能加注单位意见。评审表中加注基层单位意见时,须如实填写:单位空岗情况(如不需要占岗推荐,说明情况),述职推荐情况(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公示情况(明确说明公示时间及公示结果),申报人廉洁情况(明确该同志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也未存在立案调查的情况,如果有存在警告或其他处分的,请在推荐意见中说明情况),对审核意见不明确、内容不完整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六)继续教育相关要求。申报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需符合国家、我省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具体为:履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技术继续教育不少于65学时),并在职称申报表参加继续教育栏完整登记年度继续教育信息,登记不完整的材料不予接收。同时,申报人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继续教育信息,2024年以前采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学时学分,2024年开始采用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附件5)进行登记。
(七)评前公示。评委会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职改办审核通过后,符合申报条件拟同意会上评审的,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会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关于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初级职称,不再线下办理职称资格证书的发放,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由申报人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自行下载,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九)其他事项。如省州出台评审文件与《云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云龙县2026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有冲突,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七、申报材料附件
附件3:大理州2026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及公示情况报告表.docx
附件8: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云龙县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云龙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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