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规定,现对2024年度佛山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
中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止(5个工作日)。请有关单位在本单位内显著位置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公示期间,请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认真受理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及时查实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确认、初次认定和遗失补证等工作事项的通知》(佛人社〔2014〕172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对2017年通过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初次认定和遗失补证的人员(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