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确认、初次认定和遗失补证等工作事项的通知》(佛人社〔2014〕172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对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通过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初次认定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现对经佛山市建筑工程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拟通过的人员(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7日止(5个工作日)。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