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规定,现对今年申报评审确认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3年1月15日至1月23日。若对确认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确认、初次认定和遗失补证等工作事项的通知》(佛人社〔2014〕172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对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通过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初次认定和遗失补证的人员(详见以下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5日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咨询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咨询电话:0757-83330561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市政府大院9号楼507室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8日附件: 1、
确认公示名单(15人) 2、
认定公示名单(301人) 3、
补证公示名单(4人) 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现对经广东省一级播音员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附件)进行公示,没有通过今年评审的申报者姓名不出现在公示名单内。公示时间从2014年7月25日至2014年8月4日止。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