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现对经佛山市机电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附件)进行公示,没有通过今年评审的申报者姓名不出现在公示名单内。 公示时间从2011年12月20日上午9时至2011年12月28日上午9时止。有关单位要在本单位内显著位置张榜公示被评审通过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结束后,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确认、初次认定和遗失补证等工作事项的通知》(佛人社〔2014〕172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对2017年通过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初次认定和遗失补证的人员(详见以下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4日止。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咨询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咨询电话:0757-83330561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104室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7日附件: 1、
2017年确认公示名单 2、
2017年认定公示名单 3、
2017年补证公示名单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