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83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经佛山市乡村工匠烹饪、家政、生产应用三个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拟通过的人员(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规定,现对今年申报评审确认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年7月25日至8月4日。若对确认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