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 (一)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受
各申报者和有关单位:
2021年度佛山市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定于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10日清退相应评审材料。请各申报者、各有关单位按原报送渠道领取相关材料,市直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领取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届时请带备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介绍信。
附件:佛山市属职称评审受理范围及受理点一览表.xls
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 粤人职 [1998]15 号 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 粤人职 [1998]15 号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确认、初次认定和遗失补证等工作事项的通知》佛人社〔2014〕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