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根据《南涧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拟于7月,采取线下方式组织召开2026年度南涧县农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南涧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直接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申报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级别:员级(农业技术员)、助理级(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二)条件: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等规定条件。评审专业: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土壤肥料、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畜牧、兽医。
二、申报材料
(一)需装入个人评审材料袋的材料
1.《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1)1份,粘贴在材料袋上。
2.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附件2)一式2份,A4排版,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用人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明确审核意见。
3.《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2份(附件3),A4纸双面打印,多页的按份装订。
4.《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附件目录(必须编录页码)、身份证、毕业证、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继续教育证明、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论文、著作及其他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有关材料)等。申报人员明确指定1--3项代表性成果,在目录和成果材料中标注。学历实行申报人员承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把关。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5.公示情况说明1份(含公示)。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拟推荐申报人员,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工作业绩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上报。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
(二)各有关单位需报送的其他材料
1.《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附件4)及可编辑EXCEL电子版。
2.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如:张三532926********1111.jpg)。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须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如实、规范提供申报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二)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审核及印章使用:乡(镇)单位参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表十二 基层单位意见”按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用人单位)填写意见及加盖公章;“表十七 单位审核推荐意见”填写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及加盖印章、“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意见”由县级系列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及加盖印章。
(三)申报、审核、推荐各环节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南涧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进行,未按要求申报推荐的不予受理。
申报审核流程:个人申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县行业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
(四)《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等表格所填报信息务必准确、一致。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备份。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存入人社档案1份。
(三)2026年评审通过取得的初级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四)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国家或我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通知所有附件可到南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六)申报材料请于2026年6月15日至6月26日(8:00-11:30,14:00-17:30)由用人单位统一报送至南涧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人事),逾期不予受理。
办公地址:南涧镇振兴南路277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一强,13324958707、0872-8524096。
附件:
南涧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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